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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祥相:论老子“自然”思想的逻辑展开

发布时间:2020.05.06

来源:《哲学研究》2020年第2期 

作者:罗祥相

作者简介:

罗祥相,福建永安人,哲学博士,历史学博士后,现为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讲师。研究专长为:道家哲学、先秦哲学、宋明理学、近现代哲学。主持并参与《老子的生命观思想研究》、《生命伦理学视阈下的道家生命伦理思想研究》、《先秦道家个体性思想研究》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省部级项目多项。

论文摘要:

采用哲学语义分析法,是厘清老子“自然思想丰富义蕴的思路与方法。但此前学者们对老子“自然的意义层级与类型的区分,存在着过于简化、概括不全的问题。本文将阐明,老子的“自然存在着四种主体,五个层级:道法自然,是自因的之自然;辅万物之自然,是自在的万物之自然;希言自然,是无为的圣人之自然;百姓皆谓我自然,是自为的百姓之自然;而莫之命而常自然,则是道之玄德恒使万物自己而然“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