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国家社科基金”专刊专栏稿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1.09

各位老师:

为提高国家社科基金的权威性和影响力,更好地发挥导向示范作用,经中宣部领导批准,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办公室在《光明日报》和《中国社会科学报》开设“国家社科基金”专刊,在人民日报社《人民论坛》杂志开设“国家社科基金”专栏,定期刊出。为进一步提高“国家社科基金”专刊、专栏的办刊质量,现向各省社科规划办及各国家社科基金课题负责人及专家学者征集稿件。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国家社科基金”专刊、专栏,旨在介绍国家社科规划管理及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研究情况,为广大读者了解国家社科基金信息、交流社科研究与管理经验、展示优秀成果、宣传优秀人才提供平台。

二、“国家社科基金”专刊、专栏稿件的征集对象,面向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的承担者及社科界广大专家学者,各省(区、市)社科规划办和在京委托管理机构要组织本地区、本单位的专家学者积极投稿。

三、征稿的具体要求:《光明日报》、《中国社会科学报》专刊稿件每篇字数2000-3000字,要求观点鲜明、条理清晰、文风朴实、语言精炼;《人民论坛》专栏成果简介每篇字数6000字左右,要求具有较高的思想性和学术含量,能够真正体现国家水准。所投稿件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四、栏目的具体设置:

1、《光明日报》专刊开设“成果选登”、“专家视点”、“学人风采”、“研究与对策”、“专家建言”、“课题组感言”、“经验交流”、“跨学科研究”、“项目论坛”等栏目。

2、《中国社会科学报》专刊开设“权威发布”、“重大项目研究”、“成果选萃”、“专家论坛”、“学者风采”、“研究心得”、“建言献策”、“项目动态”、“研究与对策”等栏目。

3、人民日报社《人民论坛》杂志开设“国家社科基金成果发布”专栏。

五、征集稿件的受理。

我校的国家社科基金课题负责人及专家学者应积极撰写专刊、专栏稿,稿件按要求撰写好后将电子版发给科研处邮箱wujin@ruc.edu.cn,由科研处统一报全国规划办。投稿时请参照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定期发布的“国家社科基金”专刊、专栏稿写法(http://www.npopss-cn.gov.cn/GB/219543/231689/index.html),并注明作者单位、职称职务、联系方式,以及是否属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研究成果。

六、奖惩措施。

1、“国家社科基金”专刊、专栏稿件的征集、刊发情况将作为各省(区、市)社科规划办和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工作的考核指标之一。

2、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承担者每年须向全国规划办报送至少一篇专刊、专栏稿,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以投稿率与刊发率作为课题结项的量化评价指标之一,刊发率高的作者可在课题结项及新课题申报时优先考虑。

 

科研处

201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