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07
2024年9月,中国人民大学与福州市人民政府共建中国人民大学福州研究院。福州研究院列入中国人民大学科研机构序列,坚持面向全球、面向全国、面向两岸,服务重大战略、服务地方发展、服务社会治理需求、服务学科建设,助力中国人民大学走好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新路,推动建设山水城人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新福州,推动两岸融合发展,为推进两岸关系发展和祖国统一大业提供智力支持,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强国作出引领性贡献,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经研究,现面向中国人民大学在编在岗研究人员开放2026年第一批课题研究项目申报,主要事项如下:
一、研究主题
所有研究内容均需严格围绕研究主题展开,否则不予立项。此次拟设立10个课题研究项目,具体如下表1:
表1 福州研究院2026年第一批课题研究项目汇总
序号 |
课题名称 |
经费额度 (人民币) |
1 |
“两个结合”语境下闽都历史文化研究 |
40万元 |
2 |
福马融合在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祖国统一中的战略地位、融合路径和政策研究 |
30万元 |
3 |
探索福马产业园特殊监管政策及实施路径研究 |
30万元 |
4 |
2026年《两岸融合发展报告》 |
30万元 |
5 |
两岸融合发展舆情研究 |
10万元 |
6 |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理论溯源学术平台建设与传播体系创新研究 |
10万元 |
7 |
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理念与实践研究 |
10万元 |
8 |
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关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论述研究 |
10万元 |
9 |
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关于深化教育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论述研究 |
10万元 |
10 |
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研究 |
10万元 |
二、成果形式
请根据附件1《中国人民大学福州研究院2026年第一批课题研究项目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展开研究,并提交相应成果。福州研究院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共同拥有研究成果及相关知识产权(经福州研究院研究同意后方可公开发表)。最终成果要求以立项通知为准。
三、申报对象
此次申报面向全校在编在岗研究人员,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国人民大学副高级以上职称(包含副高级);须具有扎实的研究基础,具备课题开展所需的时间保障和研究能力支撑。课题组成员应不少于三人。
四、回避和限项
参与课题申请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在学校范围内有不良学术记录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此次课题。
五、申报时限
请项目负责人于2026年4月15日17:00前将纸质版《中国人民大学福州研究院课题研究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2,后称“《申报书》”)一式五份,现场提交或邮寄至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333号春华楼205室,电子版《申报书》发送至zhangyiyun2025@ruc.edu.cn ,《申报书》命名格式请参照:学院-姓名-申报课题名称。《申报书》须经项目负责人和课题组所有成员签字确认并加盖学院(机构)公章。
六、课题管理相关要求
1.项目负责人对课题的申请、执行和完成负有主要责任,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者合计不得超过3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福州研究院将在收集申报材料后,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评审,评审形式为通讯评审或会议评审。通过专家评审的课题将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结束后按流程拨付经费,并按计划开展研究,在此过程中,课题组须到福建省开展至少1次的实地调研。原则上,课题立项后3个月内进行中期考核,6个月内进行结项验收。
3.在中期考核中评审不达标的课题,或者因其它原因无法按期完成结项的课题,福州研究院将按程序研究是否取消原课题项目负责人的执行资格,另外安排项目负责人或者终止该课题。
4.为保证课题研究质量,课题经费将分三期进行拨付。首次拨付50%项目经费,中期考核结束后将拨付30%的项目经费,结项并评审通过后将拨付剩余20%的项目经费,评审未通过且经修改后仍难以达到结项标准的不予发放。
5.本次项目申报的最终解释权归福州研究院所有。
联系人:张译匀
联系电话:0591-87505136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中国人民大学福州研究院春华楼205室
附件1:中国人民大学福州研究院2026年第一批课题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中国人民大学福州研究院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