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28
宜宾长江经济带研究院是宜宾市人民政府与中国人民大学全面深化战略合作共建的新型智库,也是中国人民大学授权的“高质量发展与中国式现代化”博士后培养基地和博士研究生实践基地。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区域协调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宜宾市人民政府与中国人民大学全面深化战略合作有关要求和智库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宜宾长江经济带研究院2024年度自设课题面向中国人民大学全校专家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自设课题安排
本次招标的2024年度自设课题共4项(名单及研究内容见附件1),拟支持经费合计185万元(以最终签约金额为准)。
二、申请要求
(一)申请人为中国人民大学在编在岗研究人员且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鼓励多学科联合开展研究。
(二)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社会诚信,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违法行为。
(三)申请人应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涉密内容。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如获立项的即予撤销,并取消以后申请资格。
(四)申请人应拥有完成课题任务所需的必要时间,组建满足课题实施相应规模、专业水平、学科结构的团队,团队成员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不少于5人,确保按时完成研究任务且最终成果质量、数量达到要求的标准。
(五)申请人应提出完整、科学、可行的课题研究方案。
(六)申请人最多只能申请主持一项课题,团队成员参与申请的课题不得超过2项。
(七)申请人有未结项的宜宾长江经济带研究课题的,不能申请本次课题。
三、招标流程
(一)申请提交。有意向的专家按照附件2相关要求填写申报书,并同步提交附件材料。
(二)评审遴选。原则上一个课题需有3个及以上申请人参与申请才予以评审,将按照课题管理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评审,主要论证申请人资质、研究方案可行性、经费预算合理性等方面,提出负责人建议名单,核定课题经费。
(三)公示。通过专家评审的负责人建议名单将进行为期7个自然日的公示。
(四)协议签订。公示无异议的课题负责人与宜宾长江经济带研究院签订合作协议书。
(五)项目实施及绩效评价。课题实施从协议签订之日起开始。按照本公告考核目标和签订的协议内容执行,课题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等按照宜宾长江经济带研究院课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四、申报时限
请申请人于2024年9月2日17:00前将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五份)交至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立德楼1103办公室),电子版《申请书》发送至731541284@qq.com,《申报书》命名格式请参照:学院-姓名-申报课题名称。《申报书》须经课题负责人签字确认。
联 系 人:课题合作部,吴璐汐
联系电话:0831-3602536、18728318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