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16
2025年5月13日,学校召开科研经费风险提示与排查工作会议。科研处、党委教师工作部、理工学科建设处、财务处及各学院院长、主管科研副院长、科研秘书参会。会议由理工处副处长杜忠朝主持,围绕科研经费规范管理展开,通过案例警示和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科研经费风险防控意识。
科研处副处长孙怡帆通过剖析高校科研人员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的典型案例,深入揭示虚报、挪用经费、虚假交易、滥用职务等违法事实及其法律后果。孙怡帆指出,下一阶段科研处拟联合党委教师工作部、财务处、理工处等研究制定并发布《中国人民大学科研人员违规使用科研经费调查处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调查流程、分级处理标准和处理条款,推动建立长效监督机制。
党委教师工作部副部长金驰华在会上严肃强调,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不仅涉及经济问题,更关乎师德师风。一旦科研处查实存在经费违规或学术不端事实,将立即移交师德部门处理。涉事教师将面临包括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撤销评奖评优资格、追回个人称号等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解除聘用合同甚至开除党籍。学校将坚持“从严、从快、从重”原则,坚决维护科研生态的纯洁性。
财务处副处长吴林在会议上系统阐述了科研经费管理的权责划分与使用规范。她强调,各学院作为基层科研管理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好对本单位科研人员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自律,确保科研经费专款专用。在经费支出方面,财务处明确要求科研经费报销必须同时满足真实性、合规性、合理性、相关性四大原则,每一笔经费的使用都要经得起推敲和检验。
会议最后强调,在党中央严查科研经费的背景下,大数据监管已实现全覆盖,任何违规行为都将无处遁形。科研工作者和项目负责人务必提高警惕,杜绝侥幸心理,严格自查自纠,确保经费使用合法合规。学校将强化监督问责机制,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全体人员必须严守纪律红线,共同维护科研诚信和学术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