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5.09
4月3日下午,由我校李艳芳教授担任首席专家的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政策与立法研究》开题报告会在明德法学楼601徐建国际学术报告厅成功召开。
教育部社科司魏贻恒处长和马建通副处长出席了开题会。人民大学法学院刘文华教授、全国人大环境资源委员会助理巡视员王凤春博士、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处梁志鹏博士、清华大学能源环境经济研究院张希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王灿发教授等咨询专家出席会议。课题组核心专家史际春教授、徐孟洲教授、王仲颖研究员、王明远副教授等10余人参加了报告会。会议由中国人民大学科研处处长杜鹏教授主持。
李艳芳教授首先作开题报告,认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对于缓解我国当前面对的环境与能源双重压力、应对全球气候变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意义,课题将通过揭示影响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制约因素来探讨对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进行政策与立法调控的可能性,寻找可操作的制度性解决方案。李艳芳教授还对课题的主要内容和重点难点、研究的方法路径、时间进度、最终研究成果的形式及去向、任务的分工作出说明和安排。
开题报告后,咨询专家发表了咨询意见。刘文华教授认为课题研究的指导思想和思路方法是明确和正确的,课题的设计比较全面、系统和细致,建议课题组加强理论基础的研究,在研究中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国内和国际的关系以及各种能源之间的关系,遵循社会本位和平衡协调的基本原则,体现中央的政策和精神。王凤春博士建议在研究中将对新制度的探讨与现行法的回顾评价结合起来,以促进立法的后评估和监督工作。梁志鹏博士认为课题的总体设计科学合理,希望加强法律之间相互关系的研究和法理的探讨。张希良教授对我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的示范、推广和应用提出了自己的想法。王灿发教授认为研究队伍的组成结构合理,各有所长,具备完成研究任务的能力,并对课题调研的计划和研究成果的形式等问题提出建议。
子课题负责人和核心专家史际春教授、王仲颖研究员、张忠军教授、王明远教授对课题内容与实施发表了意见。课题组成员就课题的内容和实施与咨询专家们进行了广泛深入地探讨。
教育部社科司魏贻恒处长和马建通副处长认为开题报告会是成功的,咨询专家的意见有利于课题研究的顺利开展。他们希望在研究中突出重点、理论与实践密切结合,争取实现预定的目标。
李艳芳教授在最后的发言中对到会咨询专家、教育部领导和课题组成员致以感谢,并强调课题组将按照咨询专家和教育部领导的意见对课题中的重大问题进行集中攻关,争取取得突破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