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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恒:清代的乡官论及制度选择

发布时间:2021.04.01

来源:《历史研究》2020年第5期

作者:胡恒

作者简介:

胡恒,清史研究所副教授。主要研究兴趣在中国历史地理学、清史、数字人文等相关领域。兼任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副所长、《清史研究》副主编及编委、《新史学》集刊学术秘书,主持“数字清史实验室”及“清史数据共享平台”建设。

论文摘要:

以隋唐时期废乡官为转折点,传统中国乡村治理经历了从乡官制到职役制的重大转变。明末清初,顾炎武等倡导"寓封建于郡县之中",试图在县以下重建乡官体系,以弥补郡县制的缺失。此后乡官问题逐渐进入清朝官方视野,雍正君臣言论、地方志编纂及冯桂芬《校邠庐抗议》中皆有关于是否重设乡官的议论,戊戌变法时还曾波及几乎所有在京官员,而清末新政之时,讨论方式又为之一变。不同时段对乡官问题的争论重心不断转变,其背后涉及对清朝乡村行政体制架构的歧见,尤其进入晚清,传统乡官的思想资源得以重新激活,但已深受西方政治理论特别是地方自治思想的影响。围绕乡官的争论决定了清朝乡村治理的制度选择与政策走向,既呈现了清代国家政权建设试图进入乡村的复杂进程,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近代以来中国乡村政权建设的内在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