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1.09
来源:《哈佛国际法杂志》(第60.2期)
作者:朱颖
作者简介:
朱颖助理教授是耶鲁大学法学硕士(LL.M.),耶鲁大学法学博士(J.S.D.)。曾获得耶鲁大学法学院年度最佳国际私法论文奖(William T. Ketcham Jr. Prize)、耶鲁大学法学院奥斯卡 M. 吕布豪森基金、耶鲁大学法学院霍华德 M. 霍兹曼国际仲裁与争端解决基金。目前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研究院副秘书长,并兼任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主席助理,主要致力于国际经济法、国际环境法等领域的教学和研究工作。
论文简介:
朱颖助理教授在该论文中通过研究大量国际投资条约和仲裁案列,定义了国际投资仲裁中应保护的三类东道国环境规制空间,以及条约实践中三种明晰化间接征收条款的模式,并建议在未来的国际投资条约中纳入五要素标准。论文有助于解决国际投资条约改革如何有效维护东道国的环境规制权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