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纪检监察学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16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加强纪检监察学科建设,繁荣纪检监察理论研究,激励纪检监察科研工作,加快构建中国纪检监察学自主知识体系,经驻教育部纪检监察组协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24年起设立纪检监察学研究专项(以下简称研究专项),现委托分会将2025年度研究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项目类别

研究专项分为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和一般项目;一般项目分为规划基金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具体申报通知近期另行发布。

(二)项目资助与研究期限

研究专项资助额度和研究年限均执行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通知要求。项目经费严格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使用和管理,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

(三)选题指南

本次申报设置选题方向,申请人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突出问题导向,聚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和学科建设发展需求,既可以围绕选题方向细化研究题目进行申报,也可以在选题方向外,自主确定研究题目进行申报。鼓励围绕以下重点方向开展深入研究:

1.中国特色纪检监察制度原理研究

2.健全党内监督体系研究

3.防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问题研究

4.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机制创新研究

5.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研究

6.完善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研究

7.推进纪律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研究

8.以大数据信息化赋能正风反腐理论与实践研究

9.行权数字化与监督数字化如影随形研究

10.以巡视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

11.纪检监察派驻制度研究

12.完善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衔接协调机制研究

13.完善追责问责制度研究

14.完善反对特权制度研究

15.全媒体时代以人工智能提升廉洁文化传播质效研究

16.廉政心理学研究

17.深化高校附属医院正风肃纪反腐研究

18.民营企业和社会组织反腐败研究

19.从中国传统文化中汲取廉洁智慧研究

20.反腐败区域国别研究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须为在编在岗教师,能够实际承担、组织研究工作;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二)申请人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职称;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研究专项: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包括2024年度纪检监察学研究专项项目负责人);

2.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3.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4.连续两年(指2023、2024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四)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2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可申请本研究专项,后期申请人如获上述两个项目立项的,本研究专项不再重复立项支持。

三、申报办法

(一)学院组织开展本单位申报工作,自主确定本单位推荐人选(推荐人选数量不设上线),督促申请人撰写附件2《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纪检监察学研究专项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和附件3《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纪检监察学研究专项一般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课题论证活页》)。

(二)本次项目采取线上申报方式,纸质申报材料确定立项后再报送。学院需于2025年10月9日17:00前以学院名义将整理、汇总、压缩后的申报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shixueke@ruc.edu.cn。申报材料包括本学院申请人的 Word版《申请评审书》《课题论证活页》、签字签章的扫描PDF版《申请评审书》(请到科研处盖章后,进行扫描)。申请人的申报材料文件名称命名为“课题名称+申请评审书或课题论证活页”,单位发送的申报材料文件名称命名为“申报单位+单位责任人及申请人数量”以申请人个人名义发送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逾期后任何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三)《申请评审书》和《课题论证活页》需严格按照填表要求进行填写,《课题论证活页》表述中不得出现任何可能透露申请人身份的信息,否则申请作废。

(四)学院需对本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内容和形式上的严格审核,以免影响后续项目评审。

四、中期考核与结项要求

(一)本研究专项中期考核与结项执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管理要求。

(二)本研究专项结项形式包括著作、论文、决策咨询报告等,由申请人自行确定成果形式并在《申请评审书》和《课题论证活页》中予以呈现。原则上,预期及实际取得的研究成果应当包含决策咨询报告(决策咨询报告报送中国纪检监察协会学科建设分会秘书处)。

(三)本研究专项预期及实际取得的研究成果是立项、中期考核、结项的重要评价指标。原则上,项目结项实际取得的研究成果应与预期研究成果一致。

(四)中期考核时间一般为立项后研究时限过半左右。针对中期考核提交的著作、论文、决策咨询报告等成果内容将进行学术不端检测。

(五)中期与结项成果应明确项目研究的资助和立项部门。

五、其他要求

(一)学院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按规定做好申报信息审核工作,确保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如违规申报,取消下一年度单位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

(二)申请人应认真阅研申报要求及以往立项情况,避免重复申报,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纪检监察学研究专项立项情况附后)。

(三)申请人要诚信申报,严格遵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规定。凡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一律撒项,并通报批评。

(四)本次项目申报坚持应报尽报,项目评审设置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程序。严禁项目申报及评审过程中“打招呼”一经发现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联系人:史雪柯 62511037


附件1:2024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纪检监察学研究专项立项一览表

附件2: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纪检监察学研究专项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

附件3: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纪检监察学研究专项一般项目课题论证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