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2.01
为激励我校教研人员开展高质量的科研活动,多出精品力作,不断提升我校科学研究质量,根据《中国人民大学科研标兵评选办法》,学校决定启动2020年度科研标兵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条件和奖项设置
(一)参评者基本条件
1.在我校连续工作3年以上(2017年6月30日以前来校)的在编在岗教师;
2.工作在学校教学和科研第一线,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学风端正;
3.按照学校相关要求,近三学年(2017年7月1日—2020年6月30日)教学工作考核合格。
(二)科研业绩要求
参评者作为第一完成人(国际期刊发表论文含第一通讯作者)近三学年(2017年7月1日—2020年6月30日)的科研业绩原则上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 主持完成国家级重点及以上或省部级重大项目,且已通过结项验收(在研项目不统计);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参照学科评估认可的奖励类别,奖励名单见附件);
3.在本学科最优期刊[1]发表论文5篇以上,其中3篇及以上应发表在非本校主办的期刊;
4.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成果文库等高水平学术专著、以及其他有重大社会应用价值研究成果。
(三)奖项设置
学校每年评选科研标兵10人,奖金15万元;另从推荐人选中评选科研优秀奖10人,奖金5万元。
二、申报限额
根据各学院(系)在编在岗教师人数确定推荐名额。50人及以下可推荐2名候选人,50人以上可推荐3名候选人。
三、申报与推荐程序
可通过学院(系)推荐和个人自荐(须有两位校学术委员会委员联名推荐)2个途径申报,个人自荐不占单位推荐名额。
已获得科研标兵的教师再次参评时,已用于评选科研标兵的科研业绩不再重复计算。
1.学院推荐程序
①申报人填写《中国人民大学科研标兵评审表》(简称《评审表》)。
②学院(系)学术委员会讨论确定本单位推荐人选并排序。
2、个人自荐程序
符合参评条件的教师可填写《评审表》自荐,并由2位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作为推荐人,由学院(系)审核并统一报送科研处。
3、学院(系)审核
学院学术委员会、党委需对申报人的申请材料认真审核。
各单位上报名单需经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科研处。
三、申报材料
申报书及复印件5份,5项代表成果各1份,推荐一览表1份。(成果原件评审后如需退还,请在封面注明单位姓名。)申请书及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zyujie@ruc.edu.cn。
四、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4日
地 点:明德主楼1107室
联系人:李雨馨 张玉洁 电话:62513695
科研处
2020年12月1日
附件:
[1] 最优期刊的解释参照人事处《中国人民大学“杰出学者支持计划”管理办法》以及有关《关于明确期刊级别认定的说明》的相关解释:期刊分类均以学校学术委员会评议通过的最新期刊目录为准。其中,哲学、文学、历史学、法学、艺术学5 个学科门类的“最优级别学术刊物”是指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评议通过的最新期刊目录中的国内A 类及以上、国际B 类及以上学术刊物;其他学科门类的“最优级别学术刊物”是指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评议通过的最新期刊目录中的国内外A 类及以上(即A 类或A+类,不含A-类。下同)学术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