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北京市第十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教育系统)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4

各学院(系):

北京市第十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教育系统)申报工作现已启动,结合本届评奖工作要求及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本届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通知要求

(一)申报要求

参评成果范围、成果形式及要求、申报方式及流程等内容请参见《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北京市第十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京宣发〔2023〕3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北京市第十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教育系统)评选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23〕93号)《北京市第十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指南》。

(二)主要变化

1.成果分类变化。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类成果调整为“党的创新理论”类成果,包含研究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党的创新理论的研究成果,以及党史党建方面的研究成果。

2.参评成果范围变化。在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除教材及文学作品外,均可申报。对于学科学术类成果,属2017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公开出版或发表,经实践检验产生了重大社会效益或学术影响,且之前未申报的,也可申报。

3.丛书类成果申报要求变化。丛书可以以单本著作独立申报,也可以经全部作者同意并授权后整体申报,须附其他作者授权证明。

4.调研报告成果转化佐证材料要求变化。领导批示原件一律视为涉密文件,不得上传系统,可上传领导批示证明或获得领导批示的表彰信函。若调研报告被采纳并出台文件,应附相关文件。

二、申报名额

为满足北京市第十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教育系统)成果分类比例要求,学校以各单位前3届学术学科类该奖励获奖情况为主要依据,结合本届评奖时间范围内各单位著作、高水平论文数及学科建设等情况,拟定各单位学术学科类成果申报名额,党的创新理论、决策咨询与社会服务类成果不做名额限制。

符合评奖条件的国家社科基金文库成果、在《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的论文可不占学院学术学科类成果名额参与申报。

各单位申报成果均须由学院进行统一排序。

三、申报步骤

(一)学院推荐

学院应高度重视此次评奖工作。坚持质量导向和精品意识,坚持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统一,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对申报成果的政治方向和学术水平进行审读审查,把好学风关,确保成果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学术导向正确,无意识形态问题。

所有成果须请学院党委及学院学术委员会重点审核以下内容:1.申报参评成果范围、申报资格是否符合《评奖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规定(请特别注意确认符合“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作为合作者参与其他成果申报的,不作限制;第一作者放弃申报并同意由其他作者申报其成果的,本届不得再申报本人的其他成果;同一成果不得在多单位、多系统申报,只能由推荐单位向四个系统中的一个申报;已获北京市其他市级奖励的成果不得申报”规定要求);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有无伪造材料、弄虚作假、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4.评审材料、申报手续是否符合申报通知的规定。

工作节点如下:

1.学院组织申报。

各学院(系)组织教师登陆“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管理系统”(https://award.bjsk.org.cn/,官方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Chrome),火狐浏览器(Firefox),微软新推出的Edge浏览器),认真填写提交并打印《北京市第十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完成参评成果全文(PDF),证明材料(PDF),《申报书》承诺书(签字)扫描件,成果封面、版权页、合作者等成果重要信息页电子版文件上传工作。

学院对申报成果进行审核把关、论证评议,形成学院推荐成果名单,并填写《北京市第十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见附件)。成果名单同步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2.纸质、电子版材料提交。

各学院将纸质材料提交至科研处,并提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为使申报工作有序高效进行,请各学院按下表时间安排报送材料。


时间

学院

2023年4月13日

上午

社会与人口学院、法学院、国际关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共党史党建学院

2023年4月13日

下午

哲学院、文学院、历史学院、新闻学院、国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2023年4月14日

上午

统计学院、统计与大数据研究院、

经济学院、应用经济学院、财政金融学院、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环境学院

2023年4月14日

下午

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劳动人事学院、信息资源管理学院、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体育部、信息学院、高瓴人工智能学院、心理学系

(二)校内评审

科研处整理、汇总学院推荐成果,并协同相关单位完成资格审核工作;学校评审遴选参评成果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申报材料

(一)纸质申报材料

纸质申报材料包括:《一览表》、《申报书》、成果重要信息页、证明材料、申报成果。

1.《一览表》1 份。申报一览表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表格内容请务必仔细审核,应与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信息一致、准确无误。

2. 《申报书》一式5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3.成果重要信息页、证明材料1份。成果重要信息扫描页、结项证书复印件、委托方同意参评意见、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引用转载情况或成果转化证明等附件依次排列,左侧装订。

4.著作类成果1套,论文、调研报告类成果2套。为便于后续归还,著作类成果请在封面(勿在塑封上标记,易丢失)标注单位、姓名信息(不建议仅用普通便利贴,易掉落)。

5.每项成果的申报书、成果重要信息页、证明材料、成果统一装入牛皮纸档案袋。将申报书封面打印后贴于档案袋上,并在档案袋左上角用黑色签字笔标注单位。

(二)电子版申报材料

请将《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kyccgb@ruc.edu.cn。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玉洁、李雨馨

电 话:62513695

地 址:明德主楼1107A室



科研处

2023年4月4日


附件

北京市第十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