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5.09
各学院、重点研究基地及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在华举办国际会议实行国务院和省部级两级审批制度,学校不得自行审批国际会议。重大国际会议经教育部审核后报请国务院审批,一般性国际会议、双边会议以及国际合作项目中的工作会议均需上报教育部审批。需报请国务院审批的重大国际会议计划应于会议举办前一年9月底送达教育部,需教育部审批的一般国际会议计划,按上半年会议和下半年会议,分别于会议举办前一年9月底和会议当年2月底送达教育部。未纳入年度计划或未通过教育部初审的会议申请,教育部原则上不再受理。凡未列入教育部计划的国际会议申请,学校将不再补报。
现在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学校决定进行2011年度重大国际会议计划与2011年度上半年一般性国际会议计划的申报。(注意:2011年国际会议既包括2011年年内召开的国际会议,也包含拟在2011年后举办,但须在2011年对外承诺的国际会议。)请各单位尽快对本部门2011年向国(境)外申办、自主举办(含承办及合办)的重大与一般性国际会议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在此基础上填写《2011 年度拟申办及在华举办(含承办、合办等)重大国际会议计划表》与《2011年度上半年拟申办及在华举办(含承办、合办)一般国际会议计划表》,加盖学院公章并由主管负责人签字后于2011年10月22日前报送至科研处(明德主楼1101室),文件电子版请同时发送科研处电子信箱(文件电子版名称格式为:2011××国际会议表.excel,示例:2011年公管学院国际会议表.excel)。
附件:2011国际会议表(此文件为Excel格式文件,内含《200911 年度拟申办及在华举办(含承办、合办等)重大国际会议计划表》与《2011年度上半年拟申办及在华举办(含承办、合办)一般国际会议计划表》
填表如有疑问,请电询国际交流处62511245。)
联系人:
科研处:翟文忠 电话:82509381 e-mail:kyc5642@ruc.edu.cn
国际交流处: 刘述真 电话: 62511245 e-mail: liusz@ruc.edu.cn
科研处 国际交流处
201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