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报2017年国际学术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23

 

各院系、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管理规定,学校现对2017年拟在华举办的国际会议进行预申报(教育部通知文件见附件1)。请填写《2017 年度拟申办及在华举办(含承办、合办等)重大/一般国际会议计划表》(附件2、3),并于11月28日前提交给各院系科研秘书。未按时预报的国际会议,教育部原则上不再受理报批。以下是特别提示:

1、预报范围

重大国际会议需提前一年预报。本次请预报拟于2017年1月—12月举办的重大国际会议。一般国际会议需提前半年申报,本次请预报拟于2017年1月—6月举办的一般国际会议。

2、会前准备

重大会议召开前6个月、一般会议召开前3个月,需提交正式报文,给教育部公文流转预留足够的时间,否则有可能耽误会议批复,影响会议的正常召开。

3、会后总结

会议结束后还需提交《在华举办国际会议总结表》(附件6),这将关系到您下一次国际会议申请的顺利批复。

联系人: 朱红霞      

联系电话: 82509381  

 

科研处      

2016年11月22日 

 

 附件1:关于做好2017年国际会议预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2017年度拟申办及在华举办(含承办、合办等)重大国际会议计划表.xls

 附件3:2017年度拟申办及在华举办(含承办、合办等)一般国际会议计划表.xls

 附件4: 在华举办国际会议书面请示文件的内容要求.doc

 附件5: 重大国际会议的界定.doc

 附件6: 在华举办国际会议总结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