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1.17
各院、系、教师:
日前,全国社科规划办已开通国家社科基金同行评议专家数据库网络管理系统,拟实现对专家信息的网络管理,为项目管理工作服务。根据该办《关于开通使用国家社科基金同行评议专家数据库网络管理系统的通知》(社科规划办通字[2015]41号)及相关《补充通知》的要求,现就我校完善专家数据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修改补充专家信息。附件1《国家社科基金同行评议专家数据库》中所列为系统中我校的现有专家,已按照学院排序,其中高亮标黄的为在我校的科研系统人事库中未检索到的人员,请各个学院确认一下是否本单位已退休或者兼职人员。请各学院科研秘书根据每个字段的要求,对专家信息进行补充和修改。对于不愿配合评议、已故或者调离的情况,请在备注列中的下拉列表选择原因。
2.登记工作单位变动情况。现有专家已调动至外单位的,由原所在单位按变更情况进行修改,并填写《外调专家信息变更登记表》(附件2 Sheet1)。
3.登记拟删除专家信息。如有专家因故(如去世、不配合评议工作等)需退出专家数据库的,填写《拟删除专家信息登记表》(附件2 Sheet2)。
4.推荐新增专家。推荐增补专家的基本条件为:政治立场坚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所从事学科领域有较强的专业能力、突出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学术影响力,熟悉或参与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评审、成果通讯鉴定等工作,认真负责,学风优良,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人文学科或个别冷僻学科可65岁以下)。新增专家填写附件3《新增专家登记表》,按照各个字段填写信息。
5.根据全国规划办的要求,考虑到科研处统一录入系统的时间,请各学院将修改补充信息的附件1、附件2于11月25日前发送至sunyu2013@ruc.edu.cn。推荐新增专家的,请将附件3于12月17前发送。
联系电话:62513759
电子邮箱:sunyu2013@163.com
办公地址:明德主楼1109办公室
科研处
201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