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北京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17

各院、系、教师:

为加强北京社科基金项目中期管理,全面掌握在研项目的研究进度和阶段成果情况,市社科规划办定于6月15日~7月15日开展在研项目年度检查工作,同时征集优秀阶段性研究成果汇编出版。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检范围

2013年(含)前立项的在研年度项目。各单位参检项目名单见附件4。

二、检查内容

在研项目的研究进度、经费使用情况、阶段成果及转化应用情况、研究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等。

三、填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

1.填写《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年度检查表》(见附件1);

2.如成果得到应用转化的,请提交证明材料。其中:

①获领导批示的提供批示复印件;②被实际部门参考采纳的,写明情况并附证明材料;③获奖的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往年度检查中已填写并提交过相关转化应用材料的不再重复填写和提交。

3.如有重要事项变更的,填写《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见附件2);

4.提交1篇参选《2015北京社科基金项目阶段成果选编》的成果(体例要求见附件3),市社科规划办将择优选编。要求:

①近一年内形成的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的阶段性成果,文字简练、观点鲜明,5000-8000字;②已发表的,须提供原发表报刊社的“授权证明”;③注明“参选《阶段成果选编》”字样;④项目负责人须对参选成果的政治观点和学术观点负责。

四、材料报送

项目负责人将年度检查材料准备齐全后,7月6日前送至科研处(明德主楼1109室),同时发送相关材料电子版至wangys2015@ruc.edu.cn(请在邮件主题中标明“年度检查-负责人姓名”)。

 

联系人:王伊殊

联系电话:62519616

 

科研处

2015.6.17

 

附件:

附件1: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年度检查表

附件2: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附件3:《成果选编》格式及体例要求

附件4:2015年度北京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项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