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5.09
为鼓励学校师生员工科技创新,促进科技专利工作的推进。今年我们拟对我校教师申报专利试行资助,具体办法如下:
申请国内专利审批程序及管理
1、中国人民大学在职教职员工做出的职务发明申请专利,需填写《中国人民大学申请专利审批表》,经所在研究所(实验室)主管领导和院、系(所)主管领导审批盖章后报科研处1107办公室审核。院、系(所)主要审批专利申请的可行性及专利申请的权属。
2、对于职务发明,科研处审核后,根据具体情况指定相应的专利代理人或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专利申请等事宜。
如果发明人欲通过其他专利代理人或专利代理机构递交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职务发明专利申请需先经科研处审核同意并备案。
3、经过科研处审核的专利申报,学校将资助部分申报费用,原则上每位教师每年不超过2项。
此办法试行一年,今后将视情况补充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