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全球治理观察员项目(第二批)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15

全校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全球发展倡议,深刻理解全球治理与发展的实践要求,充分发挥我校在区域国别和国际组织研究领域的学术优势,积极参与引领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断提升服务国家战略的能力,特设立中国人民大学全球治理观察员项目。 

一、  项目总体目标

旨在建立覆盖全球主要国际组织、国家及经济体的校内观察员网络,形成系统化、专业化的长期追踪观察机制,产出高质量研究报告,为校内外科研、决策及学术交流提供支撑。形成一批围绕主要国际组织、国家及经济体的观察报告和专题研究,为校内研究提供一手材料。通过参与重要国际会议和持续跟踪研究,提升我校国际组织和区域国别研究影响力。通过长期观察与研究,为国家培养一批熟悉国际事务和区域国别研究的专业人才。

二、  项目核心任务

1.密切跟踪相关国家及国际组织的最新动态、政策方向及发展趋势;

2.参与经合组织、阿盟、非盟、北极理事会等国际组织与相关机制的年会、重要活动并提交观察总结;

3.学校及相关研究机构将积极提供渠道,推荐年轻学者和具有较高研究水平的学生赴国外驻站研究;

4.参加学校定期召开的报告会,推动区域国别研究与观察实践相结合。

三、项目类别和选题方向

1.项目类别:本项目为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2.选题方向:申请人可参考全球主要国际组织和平台列表(附件1)内容,选定研究对象,自设研究主题;也可以自选研究对象,自设研究主题。

四、观察员招募对象

本项目面向全校,招募对象包括:

1.全校教师;

2.全职研究人员;

3.具备研究能力的非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及党政管理岗位人员;

4.由具有较高研究水平的学生和指导教师组成的团队。

优先选择对国际关系、经济、金融、区域国别研究等已有研究积累者,每人主要负责一个国际组织,组成覆盖多个国际组织的观察员团队,鼓励观察员自由组合进行联合行动,并选调出一些年轻学者和具有较高研究水平的学生赴国外驻站研究。

五、项目资助方式

项目周期为一年,资助额度为3万元,将于2026年一次性拨付,按照财政专项的使用要求完成不同时间节点的使用进度,需于2026年11月20日前全部使用完毕。

如学生获得立项,需在毕业前办理结项。

六、成果要求和报送

1.成果要求:观察员需提交关于国际组织的专题报告、年度综合报告以及通过参加国际组织的年度重要活动/会议的观察总结报告。

2.成果报送:专题报告、年度综合报告等研究成果将由学校人文社科部、区域国别研究院(重阳金融研究院)通过学校直报途径报送至国家相关决策部门。

3.活动要求:观察员需参加定期召开的观察员会议,汇报最新研究进展,确保成果及时更新并反馈校内相关部门;参加每半年召开的观察员汇报会,汇报研究进展并交流心得,推动研究成果应用化。

七、结项要求

1.项目成果为研究报告,结项时需提交装订的打印稿及实际应用部门采纳证明材料原件。采纳证明材料应当能够充分表明研究报告提出的理论观点或对策建议得到实际应用。采纳证明由本单位出具的,需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

2.本项目开展1年后如结项评估为优秀,在学校经费允许的情况下可滚动资助,最长滚动5个周期。

3.项目阶段成果和最终成果在出版、发表或以其他方式公布时需唯一标注。

标注字样:中文为“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 项目成果”,英文为"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 ,and the Research Funds of 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

标注形式:标注字样+项目批准号。

八、申报安排

请申请人根据选题方向,自拟题目,项目名称命名规则为:“序号-国际组织名称:自拟题目”(如“11世界卫生组织(WHO):……分析研究”)或“自选-国际组织名称:自拟题目”。

在线填报操作方法见《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操作指南(申请人)》(附件2),于10月21日(周三)上午11点前完成线上申报和学院审核,获得立项项目请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一份存档。

后续项目流程和遴选工作将由人文社科部、区域国别研究院(重阳金融研究院)、全球领导力学院共同推进。

 

联系人:韩佳琪、傅卓言

联系方式:62519616

 

附件1:全球主要国际组织和平台列表(第二批)

附件2: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操作指南(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