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7.16
各院(系)、教师:
为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部署,提升学校科研水平和承接国家级重大项目能力,现启动“十五五”规划重大工程项目预研专项(以下简称“专项”)申报工作。专项着力以重大战略需求牵引前沿课题培育、以交叉融合汇聚协同攻关力量,为支撑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高质量的前期理论探索与实践方案储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定位
以“十五五”规划提出的6方面109项重大工程项目为课题指南方向(附件1),紧密围绕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绿色低碳转型、重点领域安全保障六大重点领域,聚焦前沿科技突破、重大工程技术攻关、社会民生提质、绿色转型路径等关键议题,鼓励团队协作和跨学科交叉研究,为承接国家重大任务筑牢理论与实证根基。
二、资助额度和成果要求
本专项每项资助额度5万元,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提交结项。因特殊情况确需延期,应至少提前一个月提交延期申请,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半年;逾期仍未完成的,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终止项目。研究须紧扣国家“十五五”规划109项重大工程,以承接、服务相关重大工程项目为导向,结项须同时产出不少于 1 项必选类成果和不少于 1 项可选类成果;同一成果不得同时计入必选类与可选类成果。
必选类成果: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在中央“三报一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发表1500字以上的理论文章,或内参得到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可选类成果:1.资源承接类:依托项目对接相关部委、地方政府、行业学会及重点央国企,承接课题研究、工程方案、产业落地方案及试点落地攻关等项目,项目执行期内累计获批纵向项目经费15万元及以上;或央国企横向课题经费20万及以上;或其他横向课题经费25万元及以上;2.行业服务类:参与重大政策优化建议、参与国家相关领域立法,参与国家、行业、团体标准制修订,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以及其他经评估认为可达到以上所列同等分量的成果。
三、工作安排
1.2026年7月:申报立项阶段
各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的项目申报工作,申请人紧扣“十五五”规划109项重大工程方向,拟定具体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并于7月22日(周三)前完成线上申报。人文社科部将组织评审,择优立项。
2.2026年7-12月:项目进行阶段
各项目紧扣研究方向,主动对接各国家部委、各级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平台及各类企事业单位,充分发挥团队优势,按计划推进项目进行,完成预期成果,并按照要求执行经费。
3.2027年1月:结项评估
各项目应于2026年12月31日之前提交结项申请,人文社科部将组织结项评估,重点评估各专项研究计划完成情况、研究成果产出情况,对通过评估的予以结项。
四、申报条件与要求
1.申请人资格:我校在编(含苏编)教职工,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
2.限项管理:在研的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除专项、预研及委托项目和特别支持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
3.项目申报人和团队成员应恪守科研诚信和学术伦理,申报材料真实反映前期研究基础和执行能力。项目研究内容不得与已有项目或成果重复,申请人不得以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申报本项目和其他项目。
4.近三年有纵向项目撤项、终止记录者不得申报。近三年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和师德师风问题者不得申报。
五、申报材料提交
请于2026年7月22日17点前,完成线上申报和单位审核,逾期不予受理。通过评估正式立项项目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一份存档。
六、特别提示
1.选题要求:申报人应围绕“十五五”规划109项重大工程凝练选题,项目名称中应明确体现选题编号,涉及多个方向的应选择一个主要方向。项目格式:“选题001:……的研究”
2.成果标注要求:项目成果在出版、发表或以其他方式公布时,应按要求标注。可唯一标注,也可与一个纵向一类项目共同标注。
标注形式:标注字样+项目批准号+项目名称,或标注字样+项目批准号。
标注字样:中文为“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成果”,英文为"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 and the Research Funds of 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
3.经费使用要求: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根据财政专项资金的要求,当年拨付的经费需要于当年11月20日前执行完毕。受上级单位对执行进度的监控,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经费在相应时间节点均应达到相应的使用比例要求,否则学校将予以回收统筹使用,具体时间节点以拨款后邮件通知为准。
4.经费科目说明:①资本性:需要报增的支出,如设备等;②商品和服务:原业务费科目去掉资本性支出的部分;③劳务费:可以发放在校学生、退休老师(含退休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和校外人员(含校外专家);④人员费:只能发放给项目组成员中在职事业编老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锦程、傅卓言
联系电话:62513759
电子邮箱:xiaojixiangmu@ruc.edu.cn
办公地点:明德主楼1109室
附件:1.“十五五”规划109项重大工程项目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