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北京市第十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19

 

北京市第十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并请科研秘书通知本单位教师(含离退休教师)。

一、参评成果范围

(1) 2011年7月至2013年6月期间发表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符合《评选条例》有关规定的,均可参加评奖。(教材不参评)

(2) 参评成果须公开出版或发表;对确有较高应用价值、但不宜公开发表的调研报告,须经委托单位同意,并提交结项证书复印件,方可申报参评。

(3)个人同一专题有较强系统性辑集而成的论文集视同于著作;丛书以单本著作独立申报;多卷本著作须出齐后一次申报,参评时间以最后一本著作出版日期为准。

(4) 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不包括民间奖励),不在参评之列。

二、奖励等级

北京市第十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

三、获奖成果限额

本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最高限额210项。其中特等奖5项,一等奖40项,二等奖165项。在坚持评选标准和确保成果质量的情况下,论文和调研报告类成果原则上占总获奖成果的20%。

四、申报名额

市教委给我校的申报名额是45项,学校以各学院近年获奖数量为主要指标,并兼顾学科分部,确定了各学院的推荐参评名额(见附件)。

五、申报程序

申报方式:作者申报、单位排序

(1) 申报者需填写《北京市第十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中的“一、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向本单位申报。多人合作的研究成果,由第一作者向本单位申报;

(2) 单位初评、排序

各单位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本着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申报成果进行初评,按照各单位限额,评选出推荐成果并排序,同时填写单位推荐意见(《申报书》中的二,切勿签字盖章!)。请勿超额申报。

(3) 科研秘书将申报成果登记,填写《北京市第十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推荐情况汇总表》。

(4)请各单位将推荐结果在学院公示。

六、申报材料

《申报书》一式8份,成果3套。《汇总表》一份,要主管领导签字盖章。《申报书》及《汇总表》电子版发至zyujie@ruc.edu.cn

申请参加评奖的论文和调研报告类研究成果可提交1份原件和2份复印件,其他需提交3份原件。以非汉语撰写的公开出版、公开发表、确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哲学社会科学成果须提交原作品并附汉译文。

研究成果的社会效果和学术价值的评价,要出具证明材料。报刊评论应提交1份原件和2份复印件。

注意事项

(1)请仔细阅读申报书的“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注意封面“学科组”一栏请仔细斟酌后填写,提交后无法更改。交叉学科需跨两个一级学科才可申报交叉学科。)

(2)请填写《申报书》“单位推荐意见”(包括日期),不要签字盖章。

(3)《申报书》一式8份,用A4纸打印并在左侧装订。申报成果的引用和转载情况(报刊评论须提交原件一份)、研究报告类的采纳和效益情况、成果的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一式8份,统一装订在《申报书》后。

(4)成果3套。获得学校推荐的申报材料无论获奖与否均无法退还,未获得学校推荐的申报材料如需退还的可由科研秘书领回。

(5)申报材料请统一装档案袋,并复印申报书封面粘贴在档案袋上。

七、申报时间:

6月27日前,交至科研处1107室。(因为市教委规定7月4日前交材料。这之前科研处要整理材料、开学术委员会等,时间的确紧张,请大家不要拖延,按时申报。多谢!)

 

 

咨询电话:82509316       联系人:张玉洁

科研处  

2014年6月19日

 

 

1.申报书

2.学科分类与代码

3.北京市第十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教育系统)申报一览表

4.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条例 

5.各单位名额方案  

 

 

关于北京市哲社奖的补充通知

1.       报送论文类成果一式三份(至少一份原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书》后统一装订在一起。(有3份订了论文,请在封面右上角用铅笔标注“有论文”。)

2.       申报成果的各种证明材料或附属材料一式7份,统一装订在申报书后。论文和研究报告类成果按《申报书》、成果、附属材料的顺序装订。(因为有一份《申报书》是学校存档用的,只有表格就可以,不需要附属材料。)

3.       申报书电子版请以申报单位为文件夹名,以每个申报者姓名为文件名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