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27
关于开展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通知已发布,结合本届评奖工作要求及学校实际情况,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通知要求
(一)工作要求
评奖学科范围、奖励等级和数额、申报资格等内容请参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2〕47号)《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二)主要变化
1.学科范围由27类变为29类,取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新增“党的创新理论研究”“中共党史党建学”“区域国别学”。
2.全国参评成果总名额从第八届的10000项左右改为为本届8000项左右。
3.公示期由不少于5个工作日延长至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不予受理情况新增两点:存在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问题的成果;成果作者违反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师德师风受到惩处的。
二、申报名额
本次评奖实行限额申报,学校参考各单位往届获奖情况、本届评奖时间范围内相应成果数量等,拟定各单位申报名额。
三、申报步骤
(一)学院推荐
学院推荐环节要强化组织、做好统筹,做好教师材料填报、论证的组织工作,并组织学院答辩,做好遴选推荐。
所有成果需请学院党委及学院学术委员会重点审核: 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4.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成果奖实施办法》和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工作流程如下:
1.各学院组织教师填写《申报评审表》(2022版)向学院申报参评,学院开展论证、答辩工作,推荐参评成果并同步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符合评奖条件的国家社科基金文库成果、在《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的论文不占学院名额,由学院直接申报。
2.2023年1月4-5日各学院将推荐成果提交科研处。需填写推荐成果申报书中的单位意见(无需盖章)。
3.为使申报工作有序高效进行,请各学院按下表时间安排报送材料。
时间 |
学院 |
2022年1月4日上午 |
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信息资源管理学院、教育学院、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体育部、信息学院、高瓴人工智能学院、心理学系 |
2022年1月4日下午 |
哲学院、文学院、历史学院、国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
2022年1月5日上午 |
统计学院、统计与大数据研究院、经济学院、应用经济学院、财政金融学院、劳动人事学院、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环境学院、国际学院 |
2022年1月5日下午 |
社会与人口学院、法学院、国际关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新闻学院 |
(二)网上填报
2023年2月6日前,各单位根据科研处通知,将学校推荐成果全文及附件材料电子版交科研处(每位申报者一个文件夹,以“单位+姓名”命名,文件夹中有申报书、成果及附件材料PDF格式电子版)。2023年2月28日前,由科研处进行网上填报。
四、需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
(一)纸质申报材料清单
申报一览表、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
各类申报成果的申报评审表8份(至少 1 份原件,请用铅笔在申报评审表封面右上角标注“原件”),统一用 A4 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 2 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请务必粘贴牢固),标明申报单位(中国人民大学)、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成果一式 7 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申报书有一份学校存档,可不订附件,请在申报书封面用铅笔标注“学校留存”)
各单位科研秘书应对申报成果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著作请登录新闻出版总署官网(https://pdc.capub.cn/),在首页下方找到出版物信息查询,根据提示输入书号进行检索核对,未正式出版的样书不能申报;论文可在知网、web of science等数据库系统核对。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4.申报一览表经审核盖章的申报一览表 1 份。申报一览表务必仔细审核,应与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信息一致、准确无误。请各单位在一览表中对于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中名称敏感、不宜对外公开的,公示时须做脱敏处理的成果做出备注和说明。
5.申报材料请统一装档案袋,并复印申报书封面粘贴在档案袋上。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玉洁、李雨馨
电话:62513695
地址:明德主楼1107A室
科研处
2022年12月27日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实施办法见通知附件)
2.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3.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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