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9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已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http://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3.jsp?id=1615170338593459,评奖相关通知、办法、申报书、汇总表均可在此链接下载),参评成果主要分为著作类、论文类和决策咨询类;参评成果时间范围限定在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学科范围为教育基本理论、教育史、教育发展战略、教育经济与管理、教育心理、德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教育信息技术、比较教育、体育卫生美育、民族教育等。
请相关单位仔细阅读评奖通知和《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实施办法》,按照要求认真组织申报。
    报送材料:
    1.申报评审书一式七份(1 份原件 6 份复印件),参评成果原件 1 份。申报评审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 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请代填表“四、初审意见”中“申报人所在单位意见”栏,可填写“经审核符合相关规定,同意申报。”注意请勿在此处签字、盖章。
    2.数据汇总表一份。请申报单位填写申报数据汇总表,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同时报送申报评审书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到zyujie@ruc.edu.cn。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
    报送地点:明德主楼1107,电话62513695。
    联系人:李雨馨、张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