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2014年度科研成果津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02

 

各院、系: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岗位聘任与酬金管理办法》,科研处从即日起至受理2014年科研成果津贴申报。

一、奖励范围

1.  2014年1月――12月之间,我校教职员工(含离退休职工、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作为第一作者,并以中国人民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A、B类核心期刊(不含增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A类论文奖励1500元,B类论文600元。)

2.  学校对A、B类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或SCI、SSCI、EI、A&HCI收录论文第一通讯作者进行奖励,合作研究的成果,奖金由第一作者进行分配。

3.  学生(含本科生、研究生)及已离校人员不再统计发放科研津贴。如果是我校学生与老师联合发表的论文,学生是第一作者,且符合上述规定的,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可由指导教师代为领取(请注明老师是第几作者)。

 

二、论文统计与审核

论文应为学术论文,书评、综述、摘要和访谈等不列入奖励范围。

  (一)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1.  在期刊上发表的人文社会科学类论文,字数一般应在5000字以上;中文报刊上文章应为理论版或学术版刊载,字数至少在3000字以上。

2.  在A、B类核心期刊上发表并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的论文,津贴可重复计算。

3.  各种期刊的英文版及增刊、特刊不在核心期刊之列。

4.  我处已检索出我校教师在部分A、B类期刊上发表的大部分论文(缺《新华文摘》《光明日报》《人民日报》等),供参考(附件2:我校教师在部分A、B类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一览表)。

5.   补充申报的中文核心期刊论文,需向科研处提交全文复印件。

 

(二)国际期刊索引论文

1.  国际期刊索引论文只奖励SCI、SSCI、EI、A&HCI 这4种索引中收录的学术论文(仅限Article),会议索引论文、书评、会议纪要、学术动态、会议摘要及EI收录的会议论文等不奖励。

2.  附件3是图书馆的检索结果,请科研秘书统计时认真核对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是否我校教师,是否以人民大学作为第一署名单位。非此不必统计。

3.  国际期刊索引论文如有漏检,请填写附件4《2015年科研津贴成果(2014发文)遗漏数据补充申请表》,交图书馆咨询部联系补充检索。

4.  如索引库有错误,图书馆咨询部可协助老师与数据库公司联系更正。(图书馆咨询部电话:62511674 马老师)

5.  我校图书馆网页上可查询各引文库收录情况,(http://www.lib.ruc.edu.cn/webs/res_resWeb.action?p=W&pageSizeTemp=20)请老师参考。

 

  (三)注意事项

1.  从附件2、3中认领的论文请标注附件中原有序号,以便查对。谢谢!

2.  请各学院学术委员会及科研秘书对论文严格审查所申报的成果是否符合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争议

3.  请教师本人对科研成果进行自查,确保符合奖励条件。

 

三、申报办法

1.  请符合奖励条件的作者携论文原件到各院系科研秘书处登记。登记后将论文原件或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有封面、目录、版权页及论文全文)交科研秘书保存备查。

2.  请各院系学术委员会按有关规定对申报成果认真审核,并由科研秘书填写《2014年科研津贴统计表》(附件1,请勿改动表格结构。),并签字、盖章

3.  理工科院系(物理系、化学系、信息学院、环境学院、心理学系)交理工科建设处。(明德主楼1121B  电话:62514633   联系人:杨青林) 同时发送电子表格至ligongchu@ruc.edu.cn文件名及邮件主题:“XX院2015年度科研津贴”。

其他学院交科研处,明德楼1107室(电话:62513695   联系人:张 玉洁)。同时发送电子表格至zyujie@ruc.edu.cn,文件名及邮件主题:“XX院2015年度科研津贴”。

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7日,逾期不再受理。

 

 

科研处

2015.12.2 

 

附:

1.2014年科研津贴统计表

2. 我校教师在部分A、B类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一览表

3. 我校教师在SCI、SSCI、EI、A

4. 2015年科研津贴成果(2014发文)遗漏数据补充申请表

5. A、B类期刊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