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6年度科研成果津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5.09

                            

 

 

各院、系: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岗位聘任与酬金管理办法》,科研处从即日起至受理上一年度的科研成果津贴申报。

一、奖励范围:

1.     2006年1月――2006年12月之间,我校教职员工及在校学生(含离退休职工、博士后研究人员、本科生、研究生)作为第一作者,并以中国人民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A、B类核心期刊(不含增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A类论文奖励1500元,B类论文600元。)

专著及发表在C类核心期刊或非核心期刊上的论文不再奖励。

2006年以前的成果不在申报之列。

2.     论文应为学术论文,不包括书评、综述、摘要和访谈等。在杂志上发表的人文社会科学类论文,字数一般应在5000字以上;在报纸上发表的论文,字数一般应在2000字以上。

3.     学校只对第一作者进行奖励,合作研究的成果,奖金由第一作者进行分配。

4.     在A、B类核心期刊上发表并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的论文,津贴可重复计算。

二、申报办法

1.     请符合奖励条件的作者携论文原件到各院系科研秘书处登记。登记后将论文原件或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有封面、目录、版权页及论文全文)交科研秘书保存备查。

2.     请各院系学术委员按有关规定对申报成果认真审核,并由科研秘书填写《2006年科研成果津贴统计表》(附件1,请勿改动格式。)签字、盖章后于2007年11月30日前报科研处,明德楼1107室(电话:82509316   联系人:张玉洁)。同时发送电子表格至zyujie@ruc.edu.cn,文件名及邮件主题:“XX院2006年度科研成果津贴”。

3.     为方便科研秘书核对科研成果,我处已检索出我校教师在部分A、B类期刊上发表的论文题目,供参考(附件2、附件3),请科研秘书对照奖励要求认真审核,切勿遗漏。

 

科研处

2007.11.13

 

附:

1.2006年科研成果津贴统计表

2. 我校教师在部分A、B类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一览表

3. 我校教师在SCI、SSCI、EI、A&HCI、ISTP、ISSHP上发表论文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