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5.30
2026年5月27日上午,“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青年创新汇客厅”第23期在中国政法大学(海淀校区)举行。该活动由中国人民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部、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处主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人工智能法研究院、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协办。本期活动主题为“人工智能时代的法学因应”。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资深教授舒国滢作主旨演讲,中国人民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部部长钱明辉、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处处长、人权研究院(当代法治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林华出席活动并致辞。来自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的专家学者与青年学子参加此次活动。
钱明辉在致辞中强调,本次青创汇活动不仅是两校跨学科、跨领域的高端学术交流盛会,更是主动服务国家“人工智能+”发展战略、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重要指示精神的生动实践与有力举措。当前生成式人工智能、算法治理等新兴领域蓬勃发展,正深刻冲击传统法学概念体系、归责逻辑与治理范式,广大青年学者应当直面人工智能技术给法学理论研究与法治实践带来的全新挑战,立足建构中国自主知识体系的时代使命,持续推动法学研究范式转型与学科转型升级,扎根中国法治实践沃土潜心治学、深耕钻研,积极探索人工智能深度融入法治建设实践的新路径、新规则与新方法。
林华在致辞中指出,当前人工智能技术正深刻重塑法学教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范式及国家治理现代化格局,高校肩负着回应时代之问、服务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使命。他回顾了人大与法大在法学领域的长期合作基础,希望未来进一步依托两校优势学科与青年学者创新力,围绕人工智能治理等重大问题深化学术交流合作,为推动人工智能治理、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贡献力量。
活动致辞环节由中国人民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部副部长罗煜主持。
舒国滢教授在主旨演讲中提出,人工智能已超越传统机器人范畴,是具备认知介入能力的“智能体”,其深度嵌入人类认知过程,正重构主客体关系、认识论框架与法律规范基础。舒国滢教授系统剖析AI引发的哲学转向,即从“主体—客体”二元认识论转向“人—机—数据”三元认识论,并结合自动驾驶责任归属、医疗AI诊断风险、算法偏见等案例,揭示现行法律在责任认定、监管适配等方面的困境,并提出AI治理应在尊重人类主体性的同时,探索人机协同的可行路径。
主旨演讲环节由中国政法大学人工智能法研究院院长张凌寒教授主持。
在圆桌讨论环节,来自两所院校的青年学者畅所欲言,围绕人工智能背景下法学领域的发展,开展了富有深度的学术交流。
圆桌论坛一由中国政法大学首都研究院院长郭烁教授担任主持人,研讨嘉宾围绕“人工智能时代法学研究因应”主题进行深入交流。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王迎龙教授指出当前人工智能研究路径与方法论迅速发展,应重视人工智能对于哲学社会科学的冲击,在研究中积极学习、拥抱、了解人工智能领域的相关知识,并表示AI研究需突破“泡沫问题”,主张以实践真问题为导向,构建人工智能与法学交叉研究的自主知识体系。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熊丙万教授首先就人工智能时代是否需要重新鉴定主体性进行发言,强调人的价值与情绪是智能体无法替代的属性,并表示人工智能法学当前的研究围绕数据、算法与传统法律之间的互动关系展开,最后就构建数据一体化市场进行展望。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律史研究所所长李富鹏从法律史视角出发,思考历史上的法学家对于技术和法律互动关系的处理,并以晚清治理决策模型的优化为例,探索AI辅助法律史研究的可能性,提出AI可以作为拓展研究边界的实用工具。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未来法治研究院研究员阮神裕指出,具备自主性的人工智能体的自主决策特性对传统合同法规则形成挑战,同时也冲击了传统民事归责原则。由于智能体可自主生成不可预判的决策,其法律地位界定、传统民法规则适配等问题,仍有待进一步研究探索。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治理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创新平台助理研究员尹珺提出法律知识应当完成可计算化表达,积极探索搭建法学与技术相融的规则体系,正视大模型在安全与可用性之间存在的矛盾,进一步完善法律场景中敏感问题的应对机制,倡议法学与技术领域携手合作,共同开展实证评估、共建行业规则。
圆桌论坛二由中国人民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部副部长路磊担任主持人,研讨嘉宾以“人工智能时代法学教育因应”为主题进行发言。
圆桌论坛二由中国人民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部副部长路磊担任主持人,研讨嘉宾以“人工智能时代法学教育因应”为主题进行发言。
本次青创汇聚焦人工智能时代法学研究与人才培养的核心议题,汇聚青年学者智慧,进行跨学科多维研讨,深入剖析了智能技术对传统法学理论、法律规则及法学教育体系的机遇与挑战。活动有效深化了两校学术交流合作,为人工智能法治领域的交叉研究、规则创新与法学教育转型筑牢了青年学术根基,为服务国家人工智能法治建设贡献了青年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