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绩效发放指南

发布时间:2019.05.31

•   绩效支出由项目负责人在绩效考核管理的基础上支配使用,用于支付项目负责人和其他项目组成员的智力成本补偿费用,开支范围为人员费、劳务费。

•   绩效支出应当结合工作任务、人员分工、学术贡献、工作量等因素合理分配,以保证充分调动项目成员积极性、创造性,提高科研工作效益。

•   绩效支出的发放对象为项目申请书、合同书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中登记的项目组成员,不得通过编造虚假合作协议、虚构人员名单等方式虚报冒领绩效支出。

•    绩效支出会与发放对象当月工资合并计税。

•   绩效支出的发放路径:科研系统——纵向项目——项目一览——该项目的“绩效支出”页标签。

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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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留存绩效”占全部绩效的30%,结项之后方可发放。

•    “可拆分绩效总和”为目前可以发放的金额;“项目主管扣除绩效”是遇到项目未按期进行中期检查或者项目被终止、被撤销等情况时学校扣留的部分,一般情况下这里的数字都是0。

•    具体发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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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上图【新增项目绩效支出】处填写本次要发放的对象和金额,准备发绩效的对象要在后面“贡献:任务:分工”中填写内容,点击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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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上图【绩效支出记录】中最上边会多出一条新增记录,项目负责人可以选择“编辑”、“删除”、“查看”,确定无误后点击“提交”。

•    对于已提交的绩效可以选择“查看”、“打印”和“导出”,不能再进行编辑和删除,该次发放的金额会在“剩余可拆分绩效”中扣除,所以请项目负责人尽量保证每次填绩效都能按时将所需单据送交财务处发放成功,否则项目负责人个人无法删除科研系统中的无效绩效记录,会导致在“剩余可拆分绩效”为0后无法再继续发放绩效,而实际财务系统中该科目还有余额。

•    在本次要发放的【绩效支出记录】后点击“打印”,作为填报绩效支出的附件。

•    进入微人大财务综合门户,在“收入申报系统”——“学生劳务申报/校内人员其他工薪申报/校外劳务申报”中 “录入”,选择尾号为94的绩效支出,进行填报(注意:如果发放校内教师,填报时间范围为每月的10日-22日)。

  • 根据提示,在财务处审核完毕后(一般为填单后第二个工作日),打印单据,在规定时间内,如为校内在职教师需交至财务处工资科,如为学生需交至财务处“学生业务”窗口,如为校外人员,需交至财务处“快速业务窗口”。如发放对象是多种身份的,可能会拆分出不同的表单,每一份都要附上之前在科研系统中打印出来的附件,交至财务处相应的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