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5.10
一、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成果鉴定采用通讯鉴定和线下邮寄结项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线上鉴定通过“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为:https://xm.npopss-cn.gov.cn/index.jsp)提交结项申请,省级社科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鉴定。
二、后期资助项目申请结项,负责人需在平台填写结项信息。进入平台后,点击“项目中后期管理”,使用账号密码登录(如没有账号,需要先注册后登录)。负责人申请结项,需要上传如下材料:
1.最终成果全文(PDF格式)。因采取匿名鉴定方式,请隐去成果中的项目负责人和成员姓名、学校等信息再上传(封面、前言后记或脚注尾注均不得出现)。
2.总结报告(Word文档)。下载结项填报页面的模板撰写并上传到相应位置。
3.最终成果简介(Word文档)。请按照平台的内容要求认真撰写。
4.查重报告(格式不限)。学校可对成果进行查重,负责人可将最终成果发送至科研处进行查重。全国社科工作办对成果的文字复制比没有统一要求,请课题组自觉按照学术规范对引文进行标注,查重时请将所有课题组成员名字按查重机构要求的格式填写在作者栏。有特殊情况可自行说明,如果说明的文字太多,也可以作为一个单独的文件上传到查重报告附件中。如无查重报告,请上传不查重说明。
5.修改说明。请在平台上下载结项填报页面的模板并上传。
6.专家评审意见。请将立项时的专家评审意见上传至指定位置。如意见找不到,可登录“微人大-科研管理系统”,找到对应项目,在“项目文档”界面下载评审意见。
7. 资金决算表+经费明细账(PDF)——申请结项时须上传由学校财务处和审计处盖章的资金决算表(附件)和由财务处盖章的经费明细账。具体操作为:
打印“经费明细账”并据以在平台填写“资金决算表”:经费明细账查询和打印请登录“微人大”,点击右侧“财务综合门户”,在新页面顶侧菜单选择第二项“网上查询系统”——项目明细账查询,根据查询需要选择相应选项。查询时请注意选择时间范围。明细账打印好后请您据此在平台中填写决算,并在平台中导出项目资金决算表、预算表。
携带明细账、预算表、决算表至财务处(综合服务大厅11/12号窗口)审核,由财务处签字盖章(经费明细账上和资金决算表上“单位财务部门意见”两处均需盖章)。明细账和资金决算表财务处签字盖章后,提交审计处系统(网址:http://10.21.6.10:8080/NBSJ_GX/login.html,首次登陆系统需要完善个人姓名、手机号、邮箱等信息,校外须微人大vpn登录),账号为职工号,初始密码为:“Sj@教职工号”(S为大写,j为小写),线上审核盖章,审核完成后将材料发送至系统内所填的邮箱地址。审计系统相关问题可以咨询:62513019(审计处张老师)
有外拨资金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项目资金决算,并附上合作研究单位财务、审计部门审核签章的直接费用开支明细账。
三、纸质版结项材料需提交至科研处(明德主楼1109),具体包括:
1.在平台上下载打印的《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鉴定申请表》
2.3套最终成果
四、后期资助项目最终成果由全国社科工作办统一组织出版。对通过结项的项目,全国社科工作办将在指定出版社进行统一分配出版,并与项目负责人联系。最终成果达到出版标准的,由出版社在平台提交出版证明或出版合同,全国社科工作办将据此办理结项。最终成果未达到出版标准或不服从统一分配出版社的项目,全国社科工作办将视情况予以相应处理。